今年以来,沂南县纪委细化完善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和处置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大大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化水平。
落实应管尽管。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成立以来,县纪委常委会要求线索管理职能进行延伸扩展,全县约3万余名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全部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集中管理,并对所有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建立台账。今年1至10月,共处置问题线索231件273人,立案155件1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
落实集中分析排查。日常对零散问题线索定期分析研判,对批量线索如巡察组移交或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坚持实时分析研判,通过召开会议集体决策,不仅解决了“给不给谁办”“挑肥捡瘦”等问题,同时使委局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同志对线索有总体的把握,提高了案件查办科室对线索的重视程度,有利于问题线索的监督管理。
落实严格督办。加强对超期案件督办,下发超期案件提醒函,要求承办部门作出说明。对再次超期的,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县纪委共约谈乡镇纪委书记2人,下发提醒函9件。委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常委参加,相关承办室汇报线索办理情况以及一些重点督办线索的工作进度,有效解决线索积压问题。(临沂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