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细化为17项内容、30条清单任务;将纪委领导班子、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细化为16项内容、24条清单任务……
为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青岛市李沧区印发意见,从监督主体分类做文章,厘清责任,细化内容,构建层次清晰、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监督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厘清了,清单列好了,问责的板子才能打下去!”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着眼于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青岛市李沧区研究出台意见,明确规定了检查考核的12项内容、组织实施的3项措施及责任追究的12种情形。通过制定规范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责任、纪律装入头脑、植根于心。
为全面推行责任清单管理,青岛市李沧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组织均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各自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区级班子及成员、各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班子及成员共制定责任清单600余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监督责任清单110余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制定的责任清单进行集体研究,不断细化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坚持每月定期调度,抓好落实。同时积极指导下级组织制定责任清单,做到层层制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实现有权必有责。(青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