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原县纪委采取向信访人发放“三书”措施,来访时向信访人发出《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案件审查时向信访人发出《案件审查进度通知书》,结案后向信访人发出《案件审查结果反馈意见书》,充分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同时,县纪委信访室对案件审查及时跟踪督办,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对当前信访件的办理进度实行每月报告制度。对审查不及时或审查不力的,通过上门督办、领导约谈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责任人,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县纪委累计受理信访举报58件次,已立案48件。(德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