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次党代会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委的部署要求,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主责,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制度建设,全省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落实“三转”,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更加扎实
严格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明确要求不得分管或负责主业主责之外工作。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督促回归主业主责。经过三轮清理,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6个压减至12个,精简90.5%;市级纪委平均保留12.8个,精简90.3%;县级纪委平均保留11.9个,精简85.3%。
扎实推进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逐步推进省市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通过优化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实现职能转变。经过两轮调整,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至8个,组建组织部、宣传部,新设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人员编制占比提高到68%。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协调编制部门新设涉案款物管理处、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新设8个机关内设处,由“一厅两部”归口管理,协调批复设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底,全省17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全部到位,监督执纪人员编制达到74%,工作力量更加聚焦。县级纪委按“5+X”模式设置内设机构,监督执纪、纪律审查人员编制分别达到68.3%、32.8%,实现了把机构和人员压到主业上的目标。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省乡镇一级均设立纪委,纪检组织体系逐步规范,工作力量不断增强。乡(镇、街)平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3名、纪委委员4名。
不断规范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会同省国资委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对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省管企业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省属高等学校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制定《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先后出台全省性文件13个,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立行立改,搞好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
2015年初,会同省编办深入调研,全面摸清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内设纪检机构、编制和人员底数,为推进改革奠定基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统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2015年9月,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初,省纪委新设7家派驻机构,起好步开好局,积极为改革“趟出路子”。当年4月,根据中央纪委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改革思路,与编制部门多次沟通;7月,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确定省纪委设置派驻机构40家,核定编制350名。坚持超前谋划、精心准备,通盘考虑做好改革涉及干部调整,分两轮从部门选调干部75人。2017年1月,省委、省纪委分别研究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涉及关干部安排调整意见。1月24日,省纪委召开派驻机构干部任职集体谈话会,会后3天内即全部到位,标志着我省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改革顺利完成。
认真做好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加强内外交流,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认真抓好纪委系统换届,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按照省委统一安排,分三批到各市开展纪委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换届考察工作启动后,对考察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换届后,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48.3岁,比届前下降2.1岁,大学以上学历占87.4%、比届前提高8.9%,有监督执纪经历的占66.2%、比届前提高近10%,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市纪委委员达到80%以上。
全面落实提名考察改革,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中央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出台后,坚持先行先试、立行立改,2015年5月,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产生3名市纪委副书记,迈出改革探索的第一步。当年6月,研究制定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根据我省工作实际,突出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这个“关键少数”,研究制定《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均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督促各市贯彻落实中央“提名考察”改革精神,全省市、县两级均出台了提名考察《办法》,使中央改革要求“落地生根”。
加大选拔培养力度,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日常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干部的能力素质、工作水平、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对干部反复比较研究、上下左右审视、深度考核考察,全面掌握情况,确保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注重年轻干部选拔和重点培养,大胆安排使用到重要领导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思维活跃、敢闯敢干的优势,积极交任务、压担子,为快速成长成才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干部队伍“干净”。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体检”,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核查整改。严格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形成一整套报告核查程序。加强日常提醒教育,在日常交谈交往中掌握信息,重点了解干部的精神状态、道德品行、兴趣爱好、婚姻家庭、朋友圈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研究制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职和组织部部长《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等,规范市级纪委、高校、国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职办理。
注重实际成效,加大培训力度,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立足实际,加大自办培训班力度。着眼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缺什么、补什么”,每年初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按需施教,增强本领、提高素质。每年都举办执纪审查、案件管理、党风政风、案件审理、巡视监督、舆情信息等专题培训,业务培训班次达到91%,实现了市县纪委班子成员、省纪委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干部、省管国有企业和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全员培训、培训全覆盖。打破传统培训模式,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座谈研讨、以考促学等措施,放手让学员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进一步激发了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2013年来,先后培训4782人次,有力促进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水平提升。
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班次。坚持开门办培训,聚焦主业主责,抓住“关键少数”,努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先后举办全省县级纪委书记、全省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省委巡察机构干部、省纪委派驻机构干部、省管国有企业和省属高校纪委书记等多个首办班次,省纪委机关连续两年春节后一上班集中培训,并形成惯例。授课内容突出高层次和专业性、针对性,开展“菜单式”培训,着眼纪检监察实务,干部教育培训实现了高水准、大密度、全覆盖。(省纪委组织部)